新廣告法在發(fā)布后一直被大眾吐槽,可謂鎖住了設計師們的咽喉,再也不能為所欲為用詞。最近實施后,手機圈子就成了重災區(qū),尤其是小米這等善于營銷偶爾夸大其詞的公司,很容易成為了新廣告法所打擊的對象。
9月初,北京市工商局收到某品牌手機董事長的實名舉報,舉報對象就是發(fā)燒一族追捧的小米手機。理由是涉嫌虛假宣傳。隨后工商局受理該實名舉報,今日根據(jù)媒體報道,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文件顯示,已經決定立案調查處理。
事實上,在9月1日正式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對重點商品和服務廣告準則、活動規(guī)范都做了明確規(guī)定,還加大了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懲治力度。新廣告法規(guī)定,企業(yè)在宣傳過程中不允許使用最大、最低、獨家等一系列極限用語。
而該舉報人在此前展示的舉報材料中顯示,小米手機在宣傳中曾經使用“屏幕之王”、“世界一流”、“最低”等詞匯,他認為這些描述已經構成了虛假的廣告,并且有誤導用戶的嫌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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